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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各市州退休在兰异地安置参保人员医保费用可在我院结算了

发布时间:2017-03-03 11:19本文出处:

  

2月15日下午,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关于甘肃省内兰州市以外各市州退休人员在兰异地安置参保人员住院就医结算工作推进会暨结算员培训会在小木楼会议室召开,这标志着我院对省内13个市州及甘肃矿区在兰异地安置人员住院医疗费直接结算的工作正式启动。为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保险权益,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我国将于2017年逐步开始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年底扩大到符合转诊规定人员的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今后,甘肃省省内、兰州市行政区域以外的退休参保人员可在我院医保窗口即时结算住院费用,此项工作的开展结束了我省异地“候鸟”退休人员长期在兰州居住人群本人往返报销的模式,住院费用部分由我院垫付,取消了以前的全额押金,减轻了患者的负担,切实为异地居住人员的药费报销提供了“便捷通道”。

医保科  魏鹏